【招标】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智慧地铁建设工程(建设期)设备集成采购

发布时间:2022-01-26分类:招投标来源:轨道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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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智慧地铁建设工程(建设期)设备集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为 CSSC-2022-01,招标人为长沙穗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智慧地铁建设工程(建设期)设备集成采购项目。

2.2最高投标限价(含税):84664872元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交货或安装地点。

2.5计划工期:2022年4月20日前完成智慧乘客服务相关系统的设备安装督导与调试,2022年5月20日前完成全部设备安装督导与调试,具体计划节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6质保期:设备质保期为预验收合格证书获得之日起不少于二十四(24)个月,系统应用软件质量保证期为预验收合格证书获得之日起六十(60)个月。

2.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主要内容为智慧地铁管控平台及智慧乘客服务相关系统的设备采购工程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设备采购、软件开发、测试、安装督导、调试、质保、技术资料、培训、附属设备、随机附件、相关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入围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1800 天内为有效)具有在中国境内独立承担的已开通运营且合同金额不少于4200万元的智慧车站或合同金额不少于4200万元的综合监控系统或合同金额不少于4200万元的自动售检票系统供货业绩。

入围业绩需提供相应的合同及用户证明。合同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用户证明须为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验收报告或运营证明。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上载明的最晚签订时间为准。不接受联合体业绩,不接受港澳台地区和境外业绩。

3.3被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3.4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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